特别五一
五月劳动节的起源,除欧洲之外,也有“劳动节”这一节日。比如美国,但美国的劳动节不是五一,而是每年的 9 月 2 日 ,即所谓的 Labour Day ,直译的话应该是“工人节”或“劳工节”,虽然,“五一劳动节”的起源是在 19 世纪的美国。
那是 1986 年,美国工潮的中心是芝加哥。 5 月 1 日 的全国性大罢工使美国的经济陷于瘫痪。 3 年后,也就是 1889 年,在巴黎召开的国际工人大会将 5 月 1 日 定为“国际劳动节”,以纪念以芝加哥为主导的美国工人大罢工。此后, 5 月 1 日 便成了全球性工人团结的象征。
不是五一的劳动节
不仅美国的“劳工节”不在 5 月 1 日 ,澳大利亚也步美国的后尘,将 3 月 11 日 定为该国的“劳工节”,而在水上邻国新西兰,工人的节日则是 10 月 22 日 。还有日本,虽然日本工人阶级是全世界最富裕的工人阶级,但每年在 11 月 23 日 这一天,总有数千名日本工人走上街头,为提高工资而大声疾呼。
严肃的和狂欢的劳动节
离五一劳动节原意最近的莫过于亚洲一些国家工会组织的争取劳工权利的五月集会。在菲律宾和泰国,每当 5 月 1 日 ,工会便组织人们上街游行为提高工资和争取基本权利而斗争。
再来看南美巴西的“五月劳动节”。工会出面组织游行集会,但参与的人却多半是普通老百姓。这一节日持续一周之久。人们身着色彩鲜艳的服装,情绪昂扬,载歌载舞。知情者,知道这是一场为正义、就业和提高工资而进行的斗争;不知情者还以为这是巴西的狂欢节呢!
“五一”加班
“五一”黄金周马上就到了,对于节日期间加班加点的上班族来说,付出劳动后应该得到多少报酬?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获悉,由于今年4月1日起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因此今年“五一”黄金周期间加班工资的最低标准也相应得到提高。
新最低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实行月薪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在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时,其日工资的计算方法可统一按劳动者本人的月工资标准除以月制度工作天数进行折算。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为20.92天,月平均工作时间为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应按此进行折算。
按照本市新公布的最低月工资670元计算,日工资标准约为670元÷20.92天32.03元/日;小时工资约为32.03元÷8小时4元/小时。5月1日至3日,职工每加班1天(8小时),其加班工资计算公式为32.03元×300%×1天96.09元/日;如5月4日至7日加班,用人单位应首先安排劳动者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1天(8小时)的加班工资公式为32.03元×200%×1天64.06元/日。
300%加班工资如何确定
按照《劳动法》和《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就今年“五一”黄金周而言,前3天是法定休假日,也就是在5月1日、2日、3日加班的劳动者,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后4天是休息日,也就是在5月4日、5日、6日、7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首先安排劳动者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另外,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得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应得的工资报酬;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则以本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数。此外,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五一”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300%支付工资报酬;在休息日工作的,按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加班
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上述规定,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
另外,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在特殊条件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不能拒绝:一是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是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合计算工时如何付加班工资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总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应按照不低于本人小时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在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上工作的劳动者,可不执行加班工资的有关规定。实行日薪制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工资制的劳动者,若周六、周日提供了劳动,视为正常工作,不享受加班工资待遇。若在法定休假日提供了劳动,则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五一”休七天加班费比例不同
据介绍,“五一”期间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是,5月1日、2日、3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5月4日、5日、6日、7日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强调,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得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应得的工资报酬;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则以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数。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加班工资基数以本人基本工资为基数。另外,实行日薪制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工资制的劳动者,若周六、周日提供了劳动,视为正常工作,不享受加班工资待遇。若在法定休息日提供了劳动,则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黄金周加班工资计算公式
目前,国家规定的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92天和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应按此进行折算。以某职工月岗位应得的工资750元计算,日工资标准约为35.85元,小时工资约为4.48元。元旦加班一天(8小时),该职工加班费计算公式为:4.48元×300%×8小时=107.52元;1月2日和3日加班二天(每天加班8小时),该职工加班费计算公式为:4.48×200%×16小时=143.36元。如果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未能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劳动者可向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五一”不得安排三类人加班
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员工加班,更无权克扣工资。如用人单位事先未与员工及工会协商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员工有权拒绝加班。同时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安排员工加班:1、妊娠期的女员工,不应延长其劳动时间;2、女员工怀孕7个月以上,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她们加班;3、女员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她们加班。
50年代劳模代表:“铁人”王进喜
王进喜是新中国第一批石油钻探工人,全国著名的劳动模范。1938年,15岁的王进喜进入玉门石油公司当工人,建国后历任玉门石油管理局钻井队长、大庆油田1205钻井队队长、大庆油田钻井指挥部副指挥。他率领1205钻井队艰苦创业,打出了大庆第一口油井,并创造了年进尺10万米的世界钻井纪录,展现了大庆石油工人的气概,为我国石油事业立下了汗马功劳,成为中国工业战线一面火红的旗帜。王进喜以“宁可少活二十年,拼命也要拿下大油田”的顽强意志和冲天干劲,被誉为油田铁人。
甘当人民勤务员的掏粪工人时传祥
时传祥,是一位“宁肯一人臭,换来万户香”的掏粪工人,山东省齐河人,中共党员,曾在北京市崇文区清洁队工作。时传祥出生在一个贫苦农民家庭。他14岁逃荒流落到北京城郊,受生活所迫当了掏粪工。他用一颗朴实的心记住了一个通俗的道理:掏粪也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一部分。他把掏粪当成十分光荣的劳动,以身作则,以苦为乐,不分分内分外,任劳任怨,满腔热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50年代到70年代的劳模代表:张秉贵
20世纪70年代是一个动荡不安的年代,所以,在这个年代中,能成为全国劳模是非常不容易的,也是非常值得骄傲的。1957年,“一抓准”张秉贵已是北京市的劳动模范了,但1979年国务院授予他的全国劳动模范称号才是让他这一辈子感到最骄傲的事情。物资匮乏的年代,买什么都要排队,张师傅所在的糖果柜台也不例外。一次,有两个女顾客悄悄评价他“服务态度还行,就是动作太慢”。于是,他下决心苦练售货技术和心算法,终于练就了“一抓准”和“一口清”的过硬本领。
90年代的劳动模范:一心为乘客——李素丽
李素丽,北京市人,1981年参加工作,198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第一客运分公司60路、21路任售票员,1998年到总公司及“李素丽热线”工作。2000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李素丽同志在近20年的售票工作中,岗位作奉献,真情为他人,用真情架起了一座与乘客相互理解的桥梁,把微笑送给四面八方,被广大群众誉为“老人的拐杖,盲人的眼睛,外地人的向导,病人的护士,群众的贴心人”。